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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
本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指中華民國軟體資訊協會執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專案計畫維運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平台(以下簡稱「中小網大」)授權您於smelearning.org.tw網域之網站,使用「中小網大」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或移動裝置平台離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爰此,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
1.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1) 會員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2) 您透過本平台經下列程序與中小網大成功締約者,即稱會員,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您的會員頁面。
(3) 中華民國軟體資訊協會 負責人:沈柏延
聯絡電話:02-2553-3988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tomo.chang@cisanet.org.tw
營業所地址:104097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8樓
統一編號:04193850
2.本服務內容包含下列各款
(1) 中小網大提供本服務之網站:smelearning.org.tw
(2) 中小網大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3) 中小網大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內容而定。
(4) 中小網大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已購課程清單所載。
3.設備規格
(1) 為締造會員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會員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會員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作業系統 電腦
Windows 10
Mac OS 10.13
手機
iOS 12
Android 7
瀏覽器 Chrome 75
Firefox 68
網路速度 光纖網路 2M
行動網路 4G
(2) 會員連結中小網大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中小網大所提供者外,應由會員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會員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會員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4.契約之成立生效
(1) 會員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中小網大所指定之網頁上確認勾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 中小網大將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會員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會員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生效。
(2) 除前項情形外,若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電子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亦成立。
5.法定代理人
(1) 會員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經會員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會員若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應由會員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
(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中小網大不得據以要求會員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3) 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訂立本契約條款前,應主動告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6.課程提供與服務期間
當課程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會員藉由行動裝置開始瀏覽課程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已交付。此外,當會員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中小網大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7.擔保授權
(1) 中小網大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會員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2) 中小網大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會員無法繼續使用者,中小網大將賠償會員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類似課程或全額退還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3) 禁止會員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會員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或公開放映等。
8.授權使用費
(1)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課程清單所記載。
(2) 訂立本契約時,講師以「贈品」為名義,向會員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中小網大不會向會員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會向會員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9.授權使用原則
(1) 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會員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中小網大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會員立即終止本契約,會員不得拒絕:
A. 會員蓄意散布干擾 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
B. 會員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2) 於前項情形,中小網大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
(3) 會員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中小網大通知會員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中小網大得通知會員立即終止本契約,會員不得拒絕。
10.會員的義務
(1) 會員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2) 會員對於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3) 會員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4) 會員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中小網大請求更正。如因會員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會員自行負責。
(5) 會員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6) 會員應為其使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7) 會員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11.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1) 使用會員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會員的行為。
(2) 若會員發現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中小網大。經會員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中小網大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會員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12.服務品質
(1) 中小網大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2) 中小網大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立即於72小時內更正或修復之。
(3) 中小網大不保證以下事項:
A. 本服務將符合會員的特定要求。
B. 於中小網大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會員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會員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13.暫停服務之處理
(1) 中小網大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中小網大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中小網大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4.契約之變更
(1) 中小網大修改本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
(2) 會員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同接受變更中小網大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15.終止契約與退費
(1) 會員於下列情形,且會員或會員購買課程時所指定之人,未觀看指定試看課程單元或特定預覽部份以外之課程內容者,得通知中小網大終止契約,除有正當理由外,中小網大不得拒絕:
A.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日起 7 日內終止合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B.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起第 8 日至第 14 日以內始終止合約者,應返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30%。
C.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日起第 15 日終止合約者,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不予退還。
(2) 契約終止後,中小網大應依前項之方式,結算、撥付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16.不可抗力事件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契約無法履行者,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均得通知對方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後,中小網大應按比例返還會員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17.申訴權利
會員對於中小網大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中小網大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所向中小網大營業處所提出申訴,中小網大應自接獲會員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之。
18.其他
(1) 中小網大將於會員購買課程後,開立並寄送電子發票予會員。
(2) 惟會員若於台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依中華民國稅法中小網大得免開發票。
19.契約之附件
(1) 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2) 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會員之適用。
(3) 本契約成立時,中小網大會將本契約及相關附件,提供會員下載、列印儲存。
20.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