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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 講師及課程開課規範

一、 申請流程
(一) 加入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以下簡稱中小網大,www.smelearning.org.tw)成為「平台會員」。
(二) 中小網大採行全電子化申請作業,請配合平台規範進行申請。
(三) 以會員身分申請成為講師,線上填寫講師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現職、學經歷等)送出後,即完成申請作業,始進行講師課程審查作業。
(四) 講師課程審查程序分為「講師資格檢視作業」及「課程審查(初審/複審)作業」等二階段。第一階段資格檢視作業及第二階段課程初審作業,倘申請文件未齊備,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以下簡稱中小網大團隊)即通知講師於3個工作天內完成補件;逾期不補正,即喪失申請資格。此外,資格不符者,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五) 講師課程審查期間以15個工作天為原則,惟實際審查工作天數將依課程受理數量彈性調整。
(六) 如講師課程審查結果通過,將由中小網大團隊E-mail通知講師,並協助課程顯示於前台。
二、 開課注意事項
(一) 開立課程前,請先於平台上確認「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講師及課程開課規範」、「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講師開課合約書」及「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課程使用授權書」,並勾選「我已詳細閱讀及同意」。
(二) 課程須符合中小網大六大學院(資訊科技、人力資源、財務融通、行銷流通、創業育成及綜合知識)課程單元及可歸納細項之類別單元。
(三) 課程內容需為授課講師本人教授,且課程總長度應為15分鐘以上,上傳課程前請先詳閱課程審查標準。
(四) 講師課程審查結果,以中小網大審查委員評定為準。
(五) 其他相關平台會員規定,以「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課程購買及服務契約」為準。
三、 講師資格
(一) 講師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設立公司之創辦人或高階經理人。
 2.具產業相關服務經驗者。
 3.任職於管理顧問公司、培訓單位之講師或顧問。
 4.具公開演講、發表經驗者。
 5.現任或曾任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之學者。
 6.已有線上課程在販售者。
(二) 檢附佐證文件:
 1.個人:
  (1). 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2). 公司名片、海報照片、著作、粉絲團、部落格網址、線上課程網址清單、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等擇一提供。
 2.企業: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最近一期營業稅或營所稅納稅證明等擇一提供。
 3.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4.機關團體:內政部人民團體立案證書。
(三) 若講師之學經歷有虛偽不實,本人或其任職之事業機構有債務問題,掏空、破產、背信等不良紀錄或嚴重違反法規之情事,經查明後,一律排除成為中小網大平台講師資格。
(四) 若課程上架期間,講師個人或任職事業機構有不良紀錄或被揭露,包括個人行為私德、公司債務問題,被掏空、破產、背信等,中小網大團隊得逕行下架課程,並同步告知講師。
(五) 企業、法人及機關團體之課程講師應符合本規範講師資格,經發現不符者,中小網大團隊得有權逕行下架課程。
四、 課程審查標準
開課前請講師先行檢視課程審查標準,包括:
(一)基本內容
 1. 課程是否將單元、大綱、內容完整填寫。
 2. 課程所需之課程講義及附件等,須一併上架至平台審查。
 3. 課程影片之授課講師須為授課講師本人。
 4. 須符合資訊科技學院、綜合知識學院、行銷流通學院、財務融通學院、人力資源學院、創業育成學院領域之課程。
(二)課程內容
 1. 課程影片無錯別字。
 2. 課程內容無錯誤與誇大不實。
 3. 課程內容/作品/講義無抄襲、侵害他人權益,且內容無涉及與課程無關的推銷或廣告。
 4. 課程內容引用的參考資料與數據,須具公信力且標註出處。
 5. 課程內容無涉及任何色情、血腥暴力、人身攻擊、歧視(包含性別、種族、性傾向等)。
 6. 課程內容無涉及「預測未來」、「醫療效用」或「商業機密」等,且對於學習後產生之效果或利益,未做出不實或誘導性的承諾。
(三)講義與額外補充資料
 1. 若有提供課程講義,則須一併上傳平台審查。
 2. 課程講義須與該單元內容有相關性。
 3. 課程講義須正確無誤;若有引用資料,須補充其出處。
(四)版權
 1. 課程影片/課程講義/講師的話/作業區/公告區等課程內容中使用之素材,皆須符合可商用版權。以上所述之素材,包含但不限於:圖片、圖像、影片、音樂、音效、字體。
 2. 如使用螢幕錄影(錄製電腦操作畫面),請注意影片中不得出現錄影軟體之浮水印。
 3. 應注意影片畫面中商標/入鏡人物肖像的使用版權。
 4. 若有任何需標註出處之內容,須依照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行之。
(五)課程影片
 1. 建議影片輸出格式為MP4、MOV且影像解析度建議為1280*720畫素(720p)以上,畫面寬度及高度比例為 16:9,以符合現今常見顯示器規格。
 2. 影片應有適當結尾,不可忽然中斷或持續播放全黑畫面。
 3. 影片畫面與教學內容須有關聯性,並能清楚傳達教學內容,重要資訊不可被字幕或logo遮擋。
 4. 錄影畫面之背景與空間需整齊、明亮,不應出現與課程不相關之雜物。
 5. 講師聲音必須清楚且無雜音。
 6. 為符合無障礙網站規範,影片需內嵌中文字幕或另行提供字幕檔案(srt格式)。
 7. 課程總長度應為15分鐘以上,單一章節課程影片大小限制1GB以下。
五、 講師分潤機制
(一) 付費課程每一筆訂單收入,原則以課程定價之30%分配予中小網大團隊,剩餘70%則分配予講師。但中小網大團隊得依課程合作專案不同彈性調整分配比例。
(二) 如有退費之情形,於扣除應退還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後,再依「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講師開課合約書」約定之分潤比例分配之。
(三) 本規範有不明確之處或有爭議發生,依「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講師開課合約書」規定為準。
六、 付費會員退費機制
(一) 付費會員就未觀看指定試看課程單元或特定預覽部份以外之課程內容者,得通知中小網大團隊終止契約,除有正當理由外,中小網大團隊不得拒絕:
 1.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日起7日內終止合約者,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2.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起第8日至第14日以內始終止合約者,應退還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30%。
 3. 購買課程後,合約生效日起第15日終止合約者,該課程會員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不予退還。
(二) 倘課程付費會員基於上述規定進行退費動作,講師應承擔中小網大團隊已付出之成本與相關行政手續費用。
七、 授權範圍
(一) 講師就其上傳或發布於本平台之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線上課程中之課程影片及課程講義等,授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以下簡稱中企處)及中小網大團隊使用。前述使用,指中企處及中小網大團隊於執行、推廣本平台業務及行銷之目的範圍內,對該資料進行任何形式之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中企處及中小網大團隊得以平面或電子形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編輯、改作、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口述或公開傳輸等,並供會員搜尋及瀏覽。
(二) 針對免費課程之授權期間,可由講師自行設定;針對付費課程之授權期間,須維持至少2年。
八、智慧財產權之歸屬
(一) 講師上傳或發布於中小網大之全部資料,其智慧財產權之歸屬,悉依著作權法等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定之。
(二) 線上課程中依法為中企處及中小網大團隊之智慧財產者,於合約期滿後,講師不得於其他實體或線上場域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重製、改作、翻譯、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以光碟出版、於其他網路平台上架或販售、以相同課程架構僅改換語言利用,或為任何其他影響本線上課程潛在市場或現在價值之利用。
(三) 講師應保證其上傳及發布於中小網大之線上課程及全部資料,未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Know-how)及其他任何法定權益,若有第三人對中小網大團隊主張其權益時,講師應為中小網大團隊排除糾紛,並賠償中小網大團隊所受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訴訟及律師費用等),於授權期間屆滿後亦同。
九、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課程下架機制
為維護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課程品質,開放募集之上架課程若有以下狀況,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將有權評估進行下架:
(一)不符合時勢及現行法規或超過3年以上之課程。
(二)課程完課率低於3年內線上完課率平均值之課程。
(三)課程上架滿半年後,完課率低於65%或選課人數低於20人者之課程。
(四)違反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線上學習平台講師開課合約書之第十四、第十五條。
(五)本下架機制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中小網大有權修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