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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AI王】完成8小時與15小時AI主題專區課程並通過測驗,最多可獲得 5張電子咖啡即享券!數量有限,立即參與課程,展開AI學習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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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AI王】太棒了!您已完成15小時AI主題專區課程並通過測驗,請盡快前往學員後台申請完訓證書,並填寫課後問卷,以領取學習獎勵電子咖啡即享券4張,並於30日內寄至您的註冊信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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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電子商務暨創業聯誼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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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國際家庭健康守護學會

為協助中小型食品製造加工業邁向智慧化轉型,本課程將引導學員認識AI於食品產業中的應用現況與發展概論,並透過實務案例分享與操作導向的教學,實作聊天機器人與雲端數據平台,掌握客服、行銷及製程監控等應用技巧,進而提升營運效率與數據決策能力。
廣告成本飆升,品牌曝光不再容易,轉換率持續下滑,行銷卻得加倍產出內容與素材,覺得壓力倍增? 本課程結合輿情選品AI分析、視覺素材AI生成、SEO行銷AI優化三大行銷課題,協助企業快速因應市場脈動、提升素材產出效率,讓行銷更省力、更精準! 【課程內容】(依授課順序) 1. SEO行銷AI優化-優化網站流量,提升搜尋引擎排名 ■SEO基本概念與AI收錄現況 ■電商零售市場高流量文型案例分析 ■建立品牌佈局表 ■拆解SEO文章模組,導入AI化 -- 2. 輿情選品AI分析-掌握消費趨勢與競品動態,透過AI數據解析優化選品決策 ■網路消費者輿情分析思維 ■數據分析的AI工具應用 ■建立專業輿情分析報告 ■選品策略整合規劃 -- 3. 視覺素材AI生成-提高視覺內容製作效率與質感,讓品牌形象加速升級 ■簡單理解AI圖像生成的基本概念 ■網路消費者視覺偏好案例分析 ■熟悉高效AI生成流程 ■掌握風格轉換技術打造個性化商品圖 【適合對象】 品牌經營者、電商零售業行銷團隊 企業數位行銷與成長策略負責人 【課程目標】 加速智慧轉型,提升企業市場洞察與行銷策略精準度 掌握AI行銷工具,強化素材產出效率,減少人員負擔 【課程區間】 10/30(四)09:30-17:30 10/31(五)09:30-12:30
在AI創作盛行的時代,生成文字、圖片與影音內容變得前所未有地容易。然而,你是否想過,這些由AI產出的作品究竟屬於誰?若使用AI生成的內容,又會不會涉及侵權風險?為了協助大家釐清AI創作與著作權之間的界線,本次特別邀請賴文智律師,以實務案例深入解析「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爭議與正確應對」,帶您掌握AI時代創作的法律關鍵!
一、加班制度(勞基法第24條、第32條) (一)工作時間認定 Q:下列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 (1) 1人班大樓警衛自行調配休息時間,惟遇有社區事務或住戶需求仍應隨時處理 (2)飛航組員利用巡航、地停期間自行調配休息時間 (二)加班費時薪(平日工資)認定 Q:工資是否要符合「經常性給與」要件?過往主管機關函釋與行政法院見解是否一致? Q:下列「補助性」報酬是否屬於工資性質? (1)補助外出飲料之職務加給 (2)補助手機通話費之電話津貼 (3)夜點費 (4)僻地津貼 Q:下列「獎勵性」報酬是否屬於工資性質? (1)全勤獎金 (2)假日出勤津貼 (3)特休未休折算工資 Q:特休曆年制,雇主可否將特休未休工資,非全額併入當年度12月份之月工資申報勞退月提繳工資,而係分12個月平均攤提到各該月份月工資申報月提繳工資? Q:雇主可否將過往每年度特休未休工資,向勞保局申請回溯調整提高投保薪資? (4)兼任司機加給 (5)保險業之承攬報酬、續年度服務報酬 (6)證券業之介紹人獎勵金、通路服務介紹獎勵金、證券劃撥存款專案獎勵金、財管推廣獎勵金、ETF(債券)推廣獎勵金 (7)量販業之分店獎金 (8)汽車業之車輛獎金、旅遊獎勵金、鈑噴獎金、季獎金、保險獎金、分期獎金 (9)銀行業之業務績效獎金、產險佣金 Q:若生產獎金計算與勞工個人出勤天數及個人產量相關,且允許勞工以借支方式給付,是否即屬工資性質? (三)延長工時認定爭議 Q:表定工作時間「8時40分至17時,中間休息時間30分鐘」,1日正常工時7小時20分,請問何時開始計算延長工作時間(17時40分 vs 17時)? Q:主管機關將延遲下班刷卡之畸零分鐘數視為超時加班,是否昧於常情與經驗法則? Q:面對平日滯留辦公處所的刷卡紀錄,雇主以下抗辯可否作為未給付加班費的理由? (1)勞工明知加班申請制度,係因個人因素未依規定申請 (2)勞工出具聲明書「主管未指示本人加班或於假日上班,本人事前或事後均未按公司規定申請加班」 (四)定額加班費爭議 Q:勞資雙方約定請領主管加給者,則不請領加班費,則可否謂主管加給具備加班費或補償加班費之性質? (五)變形工時制度 Q:111年1月22日(六)補班日係與111年2月4日(五)工作日對調挪移。若勞工於111年2月1日離職,則無從「一日換一日」,此時111年1月22日(六)補班日出勤是否須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六)補休 Q:勞資雙方得否約定每月排班時,由勞工將該月預計加班之休息日調移補休至其他日期? 二、國定假日加班費(勞基法第39條) Q:雇主調移國定假日,可否以公司施行變形工時制度與工作規則明文規範為依據? 三、出勤紀錄備置(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Q:勞動檢查要求立即提出工資清冊與出勤紀錄,若雇主當下因故未能提供,須多久內補足方滿足備置義務? Q:台籍高階幹部派駐海外,是否仍須依照勞動基準法逐日備置出勤紀錄? 四、勞資會議召開方式 Q:若勞資會議代表產生方式不明,且當天會議紀錄未記載討論過程與決議方式結果,是否會影響勞資會議決議效力? 五、特別休假(勞基法第38條) Q:當構成哪些特殊要件時,雇主方得拒絕勞工於特定期日之特休排定? Q:勞資雙方可否約定特休排定須「提前幾天」提出申請?但勞工事後仍逾越期限甚至曠職後方提出特休申請,雇主可否拒絕仍然認定是曠職? 六、請假工資給付 Q:雇主可否規範津貼加給係以有實際出勤工作表現者始發給之,縱使請假規範工資照給時亦不適用? 七、工資全額給付(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Q:以下雇主抵扣薪資行為,有無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1)雇主片面工作規則或公告,作為每月福利金扣款之依據 (2)雇主自辦員工福利互助,與勞工個別約定月薪扣繳固定數額2400元即得享有相關補助福利 (3)原本與外籍員工約定免費提供膳宿,後用工資切結書變更為勞工自願負擔4,000元膳宿費 (4)勞工未依規定打卡事後亦未補填出勤紀錄,故視為曠職不發當日工資 (5)勞工預支零用金、詐領薪資及加班費等違法事由扣減工資 Q:以下雇主要求勞工親領薪資現金方式,有無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1)始終未能與勞工聯絡,且勞工缺勤多日需與其本人簽名確認方得計算薪資 (2)離職員工不告而別,僅用通訊軟體傳送不知名之匯款帳號,雇主無法確認真偽 (3)管理規章訂定「未經核准擅自離職或解僱者,其薪資暫停發放,待完成離職手續後,於次月再行補發」,是否有效? 八、工資明細提供(勞基法第23條) Q:雇主發給現金報酬時未發給明細單,但勞工可隨時要求調閱,此是否符合勞基法第23條第1項之要求? 九、調動 Q:雇主片面調動工作地點,勞工若認調動處分違法,是否還需要配合至新工作地點報到?還是至少回到舊工作地點出勤? Q:承上,勞工若都沒有出勤事實,雇主得否拒絕給付缺勤日數工資? 十、契約終止 (一)資遣費 Q:勞工主張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當雇主認無任何違法違規情事,得否片面拒絕給付資遣費而依最後司法訴訟解決? Q:資遣費給付僅短少550元,是否就應一律至少裁罰新台幣30萬元?雇主對此有何降低風險舉措? (二)資遣通報 Q:勞工先以「另有他就」為由,填具自請離職,是否又篡改離職原因為「資遣」,並堅決表示於當日即要離職,此時雇主得否於3日內補件通報資遣? (三)禁止解僱期間 Q:勞工因被關閉作業權限無從工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確認僱傭關係是否存在,調解期間雇主以其洩密為由終止契約,有無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解僱禁止規範? (四)回溯勞保加保紀錄 Q:解僱訴訟中達成和解,調解筆錄記載雙方間僱傭關係延後至和解時點,並合意期間維持勞保關係,雇主得否執此向勞保局申請追溯加保期間? 十一、職業災害 (一)職災認定 Q:職災未認定前,休畢病假之勞工依災保法第88條規定提出留職停薪申請,雇主可否拒絕?若勞工始終未提出需休養期間證明,雇主是否仍有義務暫准留職停薪至靜待勞保局認定結果? (二)職災補償計算 Q:出勤不固定之日薪制工作者,首日上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身亡,尚未領取工資,如何計算「平均工資」? Q:勞工職業災害死亡,雇主本應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付45個月死亡暨喪葬補償135萬元(計算式:30,000×45月),此時可以拿來抵充之勞保局死亡保險給付僅發放8個月的遺屬年金281,060元與喪葬津貼149,500元,雇主該如何主張抵充?若此時雇主未依法加保職災保險,則抵充數額有無差別? (三)職災工作權保障 Q:勞工醫治行為結束出院,且因截肢已認定失能,是否足以認定醫療期間終止,而無勞基法第13條禁止解僱規範保障? (四)職災保險給付 Q:針對勞保局做出有利於勞工之處分(例如:核定屬職業災害事件),雇主能否以投保單位身份提出審議上訴甚至撤銷訴訟? 十二、勞工身份認定 Q:下列是否屬勞工身份(勞動契約): (1)工作時間地點彈性之保險業務員 (2)位高權重之財務最高主管、副總經理 十三、就業歧視 (一)性別歧視 Q:懷孕勞工因遭客戶申訴自請離職,離職過程雇主應哪些事項?否則何以仍會被認定懷孕歧視? Q:懷孕勞工試用期間,縱有工作能力不佳、態度不佳、經常遲到之事由等不能勝任工作情事,何以執此資遣解僱仍被認定懷孕歧視?何謂「雇主應採取積極有效舉措以平衡懷孕處境」? (二)年齡歧視 Q:面試主管提及「老闆說可能會找比較年輕的同仁」,是否即構成年齡歧視? (三)身心障礙歧視 Q:雇主對於身心障礙者職務內容有合理調整措施義務,相關判斷標準為何?身心障礙勞工要求改變外勤工作時段甚或變更為內勤工作,雇主能否拒絕? Q:災保法職災勞工復工後之安置義務,是否僅限定在雇主營業規模下之既有職務? 十四、勞資爭議處理法 Q:事業單位自認非屬勞資爭議當事人,可否執此作為拒絕出席調解會議的理由? 十五、行政裁處程序問題 Q:勞檢或上訴階段前後陳述與提供資料內容不一致,會否影響證據之可信度? Q:勞檢程序中未給與陳述意見機會,是否會影響勞檢裁罰處分之效力? Q:主管機關先前裁罰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平日延長工時加班費,其後再裁罰同條第2項休息日加班費,是否屬於「違反同條項」而得以加重處罰?
產業AI課程-以成衣製造業為例 『AI趨勢 × 成衣案例實戰 × 工具上手』 - 政府為協助中小企業在面臨的「AI焦慮」,提供課程資源來協助企業缺乏內部專業人才等障礙,本課程藉由實務案例導入,並結合可實際操作的 AI 工具訓練,強化參訓者的實務應用能力。 - 模組一: AI發展現況與數位轉型趨勢 模組二: 生成式AI協助提升工作效率 | 學習生成式AI指令技巧 模組三: AI導入智慧化接單產、銷、存分析 | 提高產銷存管理效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80%~100%課程 【會計與財務管理實務班】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需具勞保或農保身份才有補助! ※名額以在職訓練網報名順序為準哦! ◎課程目標: 學員能全面了解財務人員之工作內容並運用在工作上,具備建立基本財報分析能力,合理的資金調度能力,由預算管理監督財務績效並杜絕浪費健全企業財務運作,強化產業競爭實力,有效提高企業營運價值。 ◎課程大綱及時數: 1.財務人員的角色與損益表數字意義-1.經營者對財務人員的期望2.21世紀的財務管理新觀念3.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4.財務三大報表簡介5.損益表內容(3小時) 2.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1.損益表分析2.資產負債表內容3.資產負債表分析(4小時) 3.現金流量表與成本計算-1.現金流量表內容2.現金流量表分析3.傳統成本計算方式(3小時) 4.成本計算與財務比率分析-1.成本計算2.財務五力分析3.五力分析的計算公式(4小時) 5.財務工作-1.如何做好授信2.融資與銀行往來3.如何做好投資理財(3小時) 6.內部控制-1.內部控制簡介2.風險評估3.九大循環與關鍵管制點(4小時) 7.資金管理-1.現金管理基本介紹2.現金預估及調度3.現金的調節與分配4.為何公司賺錢卻發生財務危機(3小時) 8.預算管理-1.預算管理的目的2.預算管理的內容3.預算的管控4.杜絕浪費(4小時) ◎上課日期: 114年11月01日至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09:00~12:00;13:00~17:00,共28小時。 ◎上課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二路472號12樓之12(中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西堤牛排樓上)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意者請洽07-9662638蔡小姐 傳真:07-2821079 Email: ecuk8888@gmail.com ※報名方式: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2. 再至在職訓練網(於10/02中午12點網路開放報名):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1&OCID=167321
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時代,人人都能成為創作者——但內容分享越方便,觸法風險也越高!無論是引用圖片、音樂、影片片段或AI生成素材,都可能涉及著作權問題。本場講座特別邀請陳全正律師,深入解析經營自媒體常見的著作權爭議與合法引用原則,帶你從實務案例中學會如何在創作自由與法律界線之間,找到安心創作的平衡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80~100%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與勞資爭議處理實務班-高雄】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開訓當天需具勞保或農保身份才有補助資格! ※名額以在職訓練網報名順序為準哦! ◎課程目標: 透過課程講授與案例分享,讓學員學習到有關人力資源管理及勞資爭議處理方面的實務經驗,讓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夠更駕輕就熟,協助組織處理人的問題,進而穩定人力,運用勞資關係管理技能,減少或避免勞資爭議發生,提昇企業競爭優勢,建構勞資和諧,致力永續經營。 ◎課程大綱及時數: 1.招募甄選實務-1.人才招募甄選流程2.甄試的工具與運用3.面談的技巧與方法(3小時) 2. 人才培訓實務-1.訓練體系與人才發展規劃2.教育訓練執行實務3.教育訓練的成效評估與分析(4小時) 3.薪酬管理實務-1.薪資管理的意義2.薪資管理制度的建立步驟3.薪資結構與薪資政策4.薪資水準的評估(3小時) 4.薪酬管理實務-5.職位分析應用與職位說明書6.職位評價的重點與量化方法7.薪資調查的執行與運用8.薪酬的激勵性與調薪準則(4小時) 5.績效管理實務-1.績效管理的目的與績效管理系統2.員工考核與績效面談3.績效改善計劃(3小時) 6.績效管理實務-4.績效管理的PDCA 5.績效評估項目及方法6.績效管理與獎金制度之設計(4小時) 7.勞資爭議處理-1.勞資爭議種類2.勞資爭議調解方式3.爭議行為限制4.勞資爭議處理的效力5.罷工禁止及罷工限制6.實例說明(3小時) 8.勞保、勞退金及退休爭議-1.基本法律概念釐清2.勞保給付種類及勞保給付通則3.勞工得請退休條件及可強制退休4.勞退新制特色5.實例說明(4小時) 9.勞動契約爭議-1.勞動契約種類2.調動應符合原則說明3.雇主經濟解僱及懲戒解僱4.資遣員工時應注意相關規定5.實例分析(3小時) 10.職業災害爭議-1.職業災害定義2.通勤職業災害認定3.職業災害補償4.職災勞工權利5.職業災害實例分析(4小時) 11.工資給付爭議-1.基本工資調整與工資給付注意事項2.工資認定的影響3.什麼是「勞雇雙方另有約定」4.實例演練及說明(3小時) 12.就業歧視爭議-1.有關就業歧視種類介紹2.懷孕及育嬰留停實例介紹3.相關性平法騷擾說明4.實例分析說明(4小時) ◎上課日期: 114年12月06日至115年01月10日,每週六 09:00~12:00;13:00~17:00,共42小時。 ◎上課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二路472號12樓之12(中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西堤牛排樓上)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意者請洽07-2150223蔡小姐 傳真:07-2821079 Email: ckma@ckma.org ※報名方式: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2. 再至在職訓練網:(於11/06中午12點開放網路報名)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1&OCID=16720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80~100%課程 【協商與溝通談判實務班-高雄】 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開訓當天需具勞保或農保身份才有補助資格! ※名額以在職訓練網報名順序為準哦! ◎課程目標: 讓學員能運用正確的談判技巧及談判策略的能力,以提昇談判與協商溝通能力。運用到未來工作上針對不同情境與對象,採用最能達到目的的溝通與談判手段,共創雙贏,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課程大綱及時數: 1.談判準備與規劃-訂出目標及優先順序、分析現狀、任務區分(人員安排) (3小時) 2.談判理念與計畫-談判理念、談判前的計畫與談判的優劣勢分析(4小時) 3.談判準備與規劃-資訊的搜集與提供、掌握對手情報(3小時) 4.談判理念與策略-談判策略的擬定、孫子兵法與企業管理(4小時) 5.談判的必要步驟-準備、提議(3小時) 6.談判的必要步驟-討論、還價、結束(4小時) 7.談判溝通技巧-溝通的類型及溝通的障礙、談判中的溝通技巧與案例分析(3小時) 8.談判協商技巧-談判協商策略與個案實務演練(4小時) ◎上課日期: 114年12月07日至114年12月28日,每週日 09:00~12:00;13:00~17:00,共28小時。 ◎上課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二路472號12樓之12(中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西堤牛排樓上)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意者請洽07-2150223蔡小姐 傳真:07-2821079 Email: ckma@ckma.org ※報名方式: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2. 再至在職訓練網: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1&OCID=167204
了解體重造成相關慢性病的病生理機轉,擬定客製化體重管理方案,讓我們可用更安全方式,為客戶做全方位的疾病管理,打破過去常常減重失敗的魔咒,學會教練技術,成功為客戶達成體重管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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